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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告「雲林縣採購中心組織規程第二條、第三條、第八條及編制表」修正草案。

刊登日期:2023/11/17
發文日期:2023/11/16
發文字號:府人力一字第1123115578C號
主旨:預告「雲林縣採購中心組織規程第二條、第三條、第八條及編制表」修正草案。
依據: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。
公告事項公告: 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。一、訂定機關:雲林縣政府。
二、訂定依據:雲林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第11條。
三、草案如附件。本案另載於「雲林縣全球資訊網」─「政令宣導」─「法令規章」─「地方法規」─「雲林縣政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」(http://law.yunlin.gov.tw/)之「草案預告」網頁。
四、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,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3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:
(一)承辦單位:雲林縣政府人事處
(二)地址: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
(三)電話:05-5523075
(四)傳真:05-5340545
(五)電子郵件:ylhg05246@mail.yunlin.gov.tw
五、本案係配合其他法規修正而修訂,依據行政院秘書長112年10月23日院臺規長字第1125021127號函意旨,可縮短預告期間,爰本案預告期間為3日。
附件: